1.本計畫自110年3月15日開始接受申請,備齊相關文件,逕至工務局申辦或郵件寄送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地址: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並於信封註明「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度補助建築物設 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案件申請」,收件順序以本局收文戳及文號為憑。
2.文件可至本局建築管理處網站下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高雄之光 宜居之城-https://solar. kcg.gov.tw/),申請書未依本計畫格式提出申請者,逕以退件,不得補正。
3.計畫年度基金預算為1500萬元,申請補助案件累積金額達預算額度時,本局得公告停止補助之申請。
4.累積申請補助金額及賸餘可申請補助金額,於每週五前公布於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高雄之光 宜居之城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