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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寓大廈因噪音問題產生糾紛宣導公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2-07 09:41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設有「高雄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倘有公寓大廈住戶噪音糾紛,向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反映仍無法改善,可向該委員會申請調處。
    另生活噪音或鄰里間爭議,除前開管道可調處外,尚有以下方式:
    (一)於娛樂或營業等場所發出之噪音,得向環境保護局反映。
    (二)住戶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等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妨害公眾安寧者,得向警察局反映。
    (三)如無法透過調處取得共識,可循司法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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