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理念
區公所係最基層之地方機關,施政措施皆秉持市府策訂之施政方針與指導原則辦理,一切以民眾福祉為先,本所結合地方各項資源,並與相關單位密切配合,辦理自治行政、社會福利、基層建設、役政災防等業務,一切以為民服務唯依歸,提供優質的服務理念:
效率—提供快速、正確的服務。
便捷—提供民眾舒適洽公環境及簡化作業流程。
積極—主動瞭解民眾需求,提供優質服務。
創新—運用群體智能,突破傳統,不斷研究發展。
二、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除外)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3:30~17:30
三、服務項目
民政課:自治行政、選舉、調解、禮俗宗教、區里行政、環境衛生、義務教育、文化、民防、全民健保及其他有關民政事項。
社會課: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災害急救、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社區發展、微型保險及其他有關社政事項。
經建課:市場、工商、農糧、公共工程及其他有關經濟建設事項。
役政災防課:兵役行政、國民兵組訓、徵兵處理、兵役勤務、後備軍人管理、其他有關役政事項及災防業務。
四、服務措施
(一) 基於業務上便民之考量,將社會課設於一樓,以方便年老或行動不便民眾辦理各項業務。
(二) 民政、役政災防、經建及里聯合辦公處課室,均集中於二樓辦公,採櫃檯化方式,讓民眾與服務人員面對面交談,方便雙向溝通,以增進對民眾之親和力。
(三) 設置無障礙設施(如電梯加裝語音設備、副操作盤、無障礙坡道增設扶手等)。
(四) 加強維護辦公環境清潔,全面美化綠化辦公環境。
(五) 經常保養民眾飲水機,並定期更換濾心,以維飲水品質。
(六) 推動走動式服務,里幹事同仁深入區里,主動發掘民眾疾苦,給予適時救助,並反映民意案件。
五、服務承諾
「效率、便捷、積極、創新」是我們對民眾堅定的承諾,也是本所全體同仁對服務品質的自我要求,並已具備了最專業的服務能力,熟悉各項法令,以期許在最短時間內,對民眾提供最佳的服務。
我們的保證:
(一) 在證件齊全的情形下,一定在期限內完成受理案件。
(二) 對於無法辦理或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的案件,我們會給予妥切說明。
(三) 若有服務態度或電話禮貌不佳的情形,我們將虛心檢討改正,並給予滿意的答覆。
六、結語:
我們熱切期盼市民朋友儘可能告訴我們的缺失和改進建議,以做為我們未來改進和努力方向,並期許我們高雄市楠梓區公所能有一個更完美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