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依據高雄市政府施政綱要,針對地方產業環境發展及中央政策規劃,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各項防疫及振興工作,做出及時反應,重啟經濟復甦的轉變契機,積極打造高雄成為宜居城市。其重大施政目標如下:
一、民政業務:
1.推行地方自治,健全基層組織,發揮里、鄰組織功能。
2.配合市政建設,加強整頓環境美化市容,並積極執行市容查報工作。
3.強化調解業務功能,疏減訟源。
4.推展里睦鄰活動工作,發揮社區互助功能。
5.加強民意溝通,發掘民眾需要,解決民眾問題。
6.改善民俗文化,端正禮俗工作。
7.輔導宗教團體場所改善或興建無障礙設施及美綠化周遭環境。
8.推廣節能減碳運動。
9.市政重大服務措施宣導。
二、社政業務:
1.辦理各項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業務。
2.協助社區發展協會成立及社區活動推展,並輔導社區關懷據點設置。
3.老人活動中心管理及協助辦理老人營養餐食服務,加強推動老人社區化照顧服務。
4.辦理重陽敬老活動,發揚傳統倫理美德。
5.辦理社福卡申請、核發業務(含敬老卡、仁愛卡、博愛卡及陪伴卡)。
6.辦理「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得未達標準」保費補助資格認定作業。
7.辦理多元形象現代媽媽、模範父親、敬老楷模、模範老人、好人好事、金婚銀婚表揚活動。
8.兒童福利之推動事項及保護性業務。
9.災害救助業務。
三、經建業務:
1.全面推動基層建設,維護巷道水溝、路面之完整,改善區民居住環境。
2.配合經濟建設,協辦工商校正及營運調查,定期實施商品標示抽查,蒐集各工廠營運正確的資料,提供上級政府研訂經濟建設計畫,以改善工廠之營運,促進經濟發展。
3.配合經濟計畫,切實辦理農情報告,輔導農、糧、漁、牧各項生產,提高農民收益。
4.審查核發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及辦理「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輪作休耕受理申報,配合農地利用政策之推動。
5.配合辦理特定紀念樹木查報及協辦事項。
四、役政災防業務:
1.依照徵兵處理四大程序積極辦理役男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入營及清查作業,落實徵兵處理補充國軍兵源需求。
2.辦理體位因素、一般、專長、研發及家庭因素替代役之申請、抽籤及徵集作業,達成替代役男管理及人力資源運用。
3.辦理僑民管理及出境役男清查,以加強掌握役男出境就學情形及後續之徵兵處理作業,使役男依法返國履行兵役義務,維護兵役公平。
4.辦理徵屬生活扶助、健保費、醫療費及各項補助,維護在營軍人權益,妥善照顧徵屬及遺族生活。
5.落實後備軍人及替代備役之異動及管理,確實掌握動態資料,奠定動員基礎。
6.配合辦理後備軍人緩召申請、替代備役召集、管理及清查。
7.執行災害防救各項業務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