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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宣導資訊

    111年高雄市政府推動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優先補助對象及補助方式。詳情請點閱計畫瀏覽,並請符合資格民眾踴躍申請~高雄市楠梓區公所關心您~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8-12 11:51

    111年高雄市政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對象及申請方式

    (高雄市政府111年8月12日高市府消預字第11134511200號函修訂)

    一、補助對象:

    1. 設籍於建築物總樓高5樓以下住宅場所(如透天厝、平房、5層樓以下公寓等)或大樓1樓店鋪供「住宅」使用場所之本市市民,以每地址(戶)為補助單位,每地址(戶)補助1顆為原則;如為「同址多戶」情形,以「同一棟建築物」為補助單位,每棟建築物補助1顆,由本府轄區消防分隊派員實地勘查確認後補助。

           2.依下列順序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存量狀況補助核發:

    第一優先補助對象

    第二優先補助對象

    第三優先補助對象

    • 低收入戶
    • 本府社會局列冊獨居老人
    • 身心障礙者
    • 狹小巷弄地區住戶
    • 住宅式宮廟住戶
    • 家有65歲以上年長者
    • 家有12歲以下幼童者
    • 30年以上老舊住宅
    • 其他設籍於建築物總樓高5樓以下住宅場所對象
    • 其他設籍於大樓1樓店鋪供「住宅」使用場所對象
    二、執行計畫補助經費來源係由本府消防局自行編列預算購置,或民間團體公益捐贈;各年度補助數量有限,視年度購置數量核發完畢後截止

    三、申請方式

    民眾自主申請:

    • 紙本申請:填妥「高雄市政府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表」(附件1,可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區-火災預防科下載),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件、戶口名簿、身心障礙手冊等),向本府消防局各轄區消防分隊提出申請,經資格審核通過後,由本府消防局轄區消防分隊通知領取。
    • 線上申請
      1. 至本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住警器線上申請區」填寫申請表單,填寫後,由本府消防局人員進行審核,並於7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審核「通過」者,由本府消防局轄區消防分隊通知申請人領取,並依「高雄市政府補助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線上申請領取簽收表」格式(附件2)由申請人簽收。
      2. 本府消防局人員通知審核結果階段,如經本府消防局人員電話連繫3日以上無人應答,或經通知領取後,逾14日未至消防分隊領取者,視同申請無效,須重新提出申請。

    四、楠梓區受理資訊如下

    楠梓區

    清豐里、藍田里、五常里、惠豐里、東寧里、惠民里、惠楠里、金田里、瑞屏里、中陽里、享平里、錦屏里、玉屏里、稔田里、翠屏里(德民路356巷以前)

    楠梓分隊

    353-3651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8號

    加昌里、仁昌里、裕昌里、盛昌里、中和里、興昌里、宏昌里、隆昌里、國昌里、慶昌里、久昌里、廣昌里、建昌里、宏榮里、秀昌里、宏毅里、和昌里、大昌里、福昌里、中興里、泰昌里、宏南里、翠屏里(德民路356巷以後)

    右昌分隊

    365-1482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11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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