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防災宣導資訊

    本市「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敬請人、車配合警方指揮疏散,住戶、商店、機關及公司應緊閉門窗,熄滅燈火及門禁管制,以免受罰。~高雄市楠梓區公所關心您~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7-07 08:48

    本市「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
    演習時間、地點如下:
    (一)演習時間:訂於112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30分實施。
    (二)演習地點:本市前鎮區。
    三、本次萬安演習於本市前鎮區實施車停人就近疏散管制措施,請市民配合演習管制事宜。

    演習注意事項:

    1.聽聞防空警報(或接獲手機告警訊息)時,應依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導就近實施疏散避難。

    2.緊急警報音符  長音15秒、短音5秒,各音節間隔5秒,連續3次,共115秒

      解除警報音符   1長音90秒。

    3.未配合演習管制及演練,依民防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4.宣導內容:112年7月25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4時實施萬安46號防空演習,敬請人、車配合警方指揮疏散,違反演習規定者,依民防法第25條第2項規定,科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5.本次演習實施管制事項,住戶、商店、機關及公司應緊閉門窗,熄滅燈火,亦請各學校依規定實施防空疏散避難及燈火、門禁管制。

    6.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請依指引疏散避難。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