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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災防課

    役男經徵兵檢查後,對判定之體位認為有疑義者,如何申請改判體位?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12-05 14:55

    應檢具醫療機構出具達改判體位標準之診斷證明書,依下列方式之一,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複檢:
    一、公費複檢:填具申請書,經審核准予複檢者,即洽送指定之複檢醫院複檢,並由徵兵檢查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二、自費複檢:填具申請書,經審核准予複檢者,由役男至選定之複檢醫院複檢;並由複檢醫院將兵役用診斷證明書逕送直轄市、縣(市)徵兵檢查會,依複檢結果判定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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