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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年高雄市政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5-27 16:19

    113年高雄市政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對象及申請方式

    (高雄市政府113年5月24日高市府消預字第11332930800號函修訂)

    • 補助對象資格、數量:

     

    住戶身分條件/補助數量上限

    符合補助資格之建築物類型

    具備社會局列冊

    獨居老人條件

    具備社會局列冊低收入戶條件

    一般戶

    (非具備前開2種身分條件)

    類型一

    總樓高5樓以下公寓、透天、平房住宅

    每門牌補助足量偵煙式住警器需求數量

    每門牌補助2顆

    每門牌補助1顆

    類型二

    大樓1樓店鋪供住宅使用場所

    類型三

    應設置住警器之6樓以上公寓大廈

    住戶端(專用部份),每門牌補助1顆,由住戶個別申請。

    共用部分,有供住宅使用之樓層(避難層除外)每梯之梯間每層補助1顆,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住戶代表提出申請。

    上開住戶端及共用部分梯間之住警器補助,每公寓大廈補助1次為限,不另按身分條件個別補助。

    備註

    應設置住警器之6樓以上公寓大廈:建築物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規定「不屬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所定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住宅場所」且「建築物總樓高在6層以上」之公寓大廈

    • 補助申請方式:
      1. 住戶自主申請:
        1. 適用範圍:建築物類型一、類型二,以及類型三住戶端(專用部分)之住警器補助。
        2. 申領流程,採紙本申請或線上申請擇一:
          1. 紙本申請:
            填妥「高雄市政府補助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表」,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至本府消防局轄區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2. 線上申請:
            至本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住警器線上申請區」填寫申請表單(網址:https://gov.tw/LAd)。
      2. 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住戶代表提出申請:
        1. 適用範圍:建築物類型三之共用部分梯間住警器補助。
        2. 申領流程:
          由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住戶代表(以下簡稱公寓大廈申請人)填妥「高雄市政府補助6樓以上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申請表」,向轄區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 楠梓區住警器補助申領諮詢窗口:消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371-8069#311林小姐
    •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設方式: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WTSlCZJRi4(偵煙宅雄安心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自主安裝教學)
    • 楠梓區各里別受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申請轄區消防分隊查詢表

    清豐里、五常里、惠豐里、東寧里、惠民里、惠楠里、金田里、瑞屏里、中陽里、享平里、錦屏里、玉屏里、稔田里、

    翠屏里(德民路356巷以前)

    楠梓分隊

    353-3651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8號

    加昌里、仁昌里、裕昌里、盛昌里、中和里、興昌里、宏昌里、隆昌里、國昌里、慶昌里、久昌里、廣昌里、建昌里、宏榮里、秀昌里、宏毅里、和昌里、大昌里、福昌里、中興里、泰昌里、宏南里、藍田里、

    翠屏里(德民路356巷以後)

    右昌分隊

    365-1482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1133號

    113年高雄市政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對象及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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