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112年廉政會報於本年度8月23日召開。
本會報由吳區長淑惠親自主持,委員全數出席。共計工作報告3案、提案討論2案及臨時動議1案,內容如下:
報告案計有:「報告112年6月30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填表說明』規定」、「有關公務員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案件,業經由最高檢察署統一檢、廉、調意見,以普通詐欺罪追訴,其他性質之個案則視具體案件情節,由各檢察署參酌研討會意見認定之」、「社會課執行業務之行政革新暨防弊作為」等 3案。
提案討論計有:「有關本所處理人民陳情新訂『高雄市楠梓區公所受理陳情(檢舉)意見登記表』」、「為確保本所基層建設工程品質與安全維護,擇案於施工中重要時點進行工程督導」、「有關本所相關小型工程於圖說內納入常見瑕疵查驗標準」等3案。
臨時動議案為:「有關本區六公尺以下道路維護工程(開口契約)之派工計價單內容及施工前中後照片要求應明確,以利書面驗收」1案。
本會報主要宗旨為就機關實際業務切實結合廉政議題,以促進機關施政廉能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