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113年廉政會報於本年度9月25日召開。
本會報由吳區長淑惠親自主持,共計報告3案、提案討論1案,內容如下:
報告案計有:「區政里鄰業務常見廉政案件分享」、「簡介大法庭最新見解-公務員不法行為適用國家賠償法賠償範圍」、「因應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辦理採購,如非新興計畫,不需要辦理保留決標」等 3案。
提案討論為:「因應本所辦理評審或評選之採購效率,於第一階段開資格標審查規格時應行注意事項」1案。
本會報主要宗旨為就機關實際業務切實結合廉政議題,以促進機關施政廉能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