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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宣導

    金管會提醒民眾透過網路借貸平臺從事借貸或投資活動需留意相關風險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1-24 15:55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隨著科技及數位化之發展,國內近年來陸續出現各類型的P2P網路借貸平臺(下稱P2P平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P2P平臺是依據我國民法規範,提供資金借貸及債權轉讓等資訊中介及媒合相關服務,該等平臺不是經金管會核准設立的金融特許事業,不得經營吸收存款或發行有價證券等金融特許業務。
          金管會特別提醒民眾,透過網路平臺從事借貸行為時,應注意下列事項及可能面臨的風險,並衡量自身財務承擔能力,以保護自身權益:
    一、應審慎評估從事網路借貸相關投資活動:民眾選擇與P2P平臺往來前,宜先進行多方評估再進行相關交易,例如:(1)不聽信來源不明的借貸或投資廣告及資訊、(2)不使用聲稱保證收益或高獲利的借貸或投資平臺、(3)要對高報酬話術廣告提高警覺、(4)要多瞭解平臺相關營運模式。
    二、充分瞭解相關契約書內容:民眾於簽署契約前應仔細閱讀契約條款,了解條款所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重要訊息。例如:借貸契約的重要內容,包括貸款期間、貸款利率、貸款金額等。
    三、出借人應計畫性投資:出借人與借款人互不相識,借款人可能會有倒帳風險,且借出款項也不是隨時可收回,所以出借人投入資金前,要審慎衡量自己的財務狀況及風險承擔能力,先計劃再投資,且應注意風險分散,避免將資金過度集中於同一個平台或同一個投資案件。
    四、借款人應瞭解各項借款支出並預為因應:借款人於借款前,對於利息、違約金、遲延利息的計收方式須充分瞭解,也要衡量自身的還款能力,避免過度擴張信用,導致無力償還債務的情事發生。
      金管會表示,為協助健全P2P平臺產業的正向發展,該會已於112年10月19日發布「網路借貸平臺業務事業指導原則」,針對P2P平臺的風險控管機制及消費者保護措施,定有相關參考做法。該會再次提醒民眾,選擇往來P2P平臺業者時,除注意前述風險外,可以參考該指導原則所定重點,避免貿然投入資金,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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