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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該去哪裡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6-20 10:15

    民眾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請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及原高雄縣區公所(不含永安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申辦;高雄市楠梓區公所因非原高雄縣區公所,以致無法辦理該項業務,請民眾特加注意!!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989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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