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請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及原高雄縣區公所(不含永安區、杉林區、內門區、茂林區、桃源區及那瑪夏區)申辦;高雄市楠梓區公所因非原高雄縣區公所,以致無法辦理該項業務,請民眾特加注意!!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989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