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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課

    日期:107-11-14       

    ►諮詢電話:(07)351-7121#253

    農業用地
    申請項目 應備資料 處理期限
    農地農業使用證明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3.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正本及地籍圖謄本正本。
    4.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5.切結書。
    受理後實地勘查並提審查小組審核。
    綠色環境給付計劃申請 1.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正本。
    2.申請人之身分證正本。
    3.印章。
    4.農會或其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受理後實地勘查並提執行小組審核。

    #楠梓區土地使用分區証明,請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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