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 |
應備資料 |
處理期限 |
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 |
一、
1.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2.前單位健保轉出表
3.印章
二、利用健保行動快易通APP-行動櫃檯申報公所(限單人加保且非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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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
健保加保 |
1.戶口名簿、身分證
2.榮民(榮民遺眷)證
3.退伍令
4.出入監證明(包括移監、覊押、假釋等證明文件)
5.居留證、定居證、外僑居留證
6.印章
7.受託人身分證
備註:
滿20歲以上之榮眷需檢附學生證或殘障手冊,甫退伍者檢附退伍令,服刑期滿或假釋者檢附出監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外籍配偶需依附本國配偶加保、檢附外籍配偶居留證或團聚證,加保日期為發證日期加6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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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
轉入 |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2.榮民(榮民遺眷)證
3.前投保單立之轉出證明
4.印章
5.健保卡
備註:
1.滿20歲以上之子女需檢附學生證。
2.無職業有成年配偶、子女者,請依規定依附加保。
3.成年仍在學者應依附父母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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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
轉出 |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
2.印章
備註:若為追溯轉出者,需由現投保單位出具投保日期文件。 |
隨到隨辦 |
停保 |
1.戶口名簿或身分證
2.出國或失蹤證明文件
3.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申請方式:親自或委託辦理(需填寫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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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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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保 |
1.護照或入出境證明文件
2.戶籍謄本(出籍、恢復戶籍者須有詳細記事)
3.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
4.健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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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 |
1.死亡證件
2.代辦人之身分證、印章
備註:辦理死亡退保時檢附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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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異動 |
1.身分證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備註:如更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更正或通訊處變更;更名或身分證字號更正需重新換發新健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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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繳納保費申請退費 |
1.身分證
2.印章
3.繳款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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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於本所補列印繳款單 |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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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IC卡受理申請 |
IC卡申請單位:
1.健保署(親自或委託辦理,直接領卡)
2.郵局(紙本申請)
3.本所(線上申請)
首次申請遺失或變更申請應攜證件(無法直接領卡):
(一)身分證、戶口名簿(小孩)正、影本
(二)二吋照片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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