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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

    日期:107-11-14       

    ►諮詢電話:3517121#237

    耕地三七五
    申請項目 應備資料 處理期限
    三七五租約續訂、變更、終止、註銷及更正登記 1.申請書二份。 
    2.耕地租約書正本。 
    3.土地登記簿謄本。 
    4.其他佐證文件。
    受理日起十日內審結果完竣,將審查及登記結果通知雙方當事人,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租佃調解 1.申請書。
    2.耕地租約書。
    3.土地登記簿謄本。
    4.其他佐證文件。
    1.本區自105年未設立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
    2.本所受理租佃耕地爭議調解申請書,予以審查後轉陳高雄市政府租佃委員會調解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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