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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暨無障礙服務專區

    資料來源:楠梓區公所       

     諮詢電話:07-3517121轉101

    低收入戶申請

    申請項目 應備資料及証件 處理期限
    低收入戶

    1.最近3個月內應計人口戶籍謄本或最新新式戶口名簿(直系血親三代、記事不可省略)。 

    2.國稅局出具直系血親三代之所得稅證明、財產證明文件。

    3.申請人印章。 

    4.年滿16歲未滿25歲,在學者請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蓋有註冊章); 16歲以上未滿65歲無工作 能力者,檢附健保醫院診斷證明書。。

    5.申請人或家屬領有榮家就養金、退休俸(金)、勞保退休金、軍公教半俸者,請影印領取通知單或檢具郵局存簿辦理。

    6.其它相關證明文件(例身心障礙手冊、入監、失蹤證明、國民年金繳款通知單、勞保明細等其它無就業 相關證明文件等)。

    1~2個月。

    低收入戶證明

    1.印章。2.身分證。

    3.在楠梓區列冊低收入戶者為限。

    隨到隨辦。
    低收入戶高中職以上學生就學生活補助

    準備高中職以上蓋有註冊章戳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申請期限:每學期開學日之次日起2個月內,但學期結束前未提出申請,不予補助。

    繳交當月或次月月底撥交申請人郵局帳戶。
    低收入戶進住仁愛之家公費頤養

    1.申請書。

    2.家民連絡書。

    3.2吋相片3張。

    4.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

    5.印章。

    6.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7.興趣調查表。

    8.低收入戶證明書。

    9.代筆遺囑。

    10. 公費安養入住契約書。

    文件備齊3日內函報社會局

    仁愛卡

    (低收入戶25歲以下高中職以上學生)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生證(學生證正反面.需有註冊章、在學證明)。
    3.二吋半身彩色照片1張。
    4.印章或親簽。
    5.代辦人需帶身分證及印章。

     

    現辦現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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