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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代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可省略)或新式有記事之戶口名簿。
2.國稅局出具之家庭所得、財產及稅籍資料證明。
3.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高中職以上蓋有註冊章戳之學生證影本、在學證明或繳費收據。
5.離婚協議書。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