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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暨無障礙服務專區

    資料來源:楠梓區公所       

    ►諮詢電話:

    (一)0~未滿2歲,電話:07-3517121轉105、108、109、113
    (二)2~5歲,電話:07-3517121轉114、208、210、212、213、215、216、217、219~223、225~233、235(初次申請請由里幹事辦理)

    2~4歲初次申請完後欲查詢是否通過請電洽教育局,教育局查詢專線:07-7990785或07-7406603。

     

    申請項目 應備資料及証件 處理期限
    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1 .父、母、兒童之新式戶口名簿(須有詳細記事)。
    2 .父、母或該名兒童其中一方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3 .申請人與配偶有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須檢附居留證,無居留證者檢附護照影本。
    4 .第二名以上子女證明文件:戶口名簿(須有詳細記事)。
    5 .父、母之身分證及印章。
    6 .如委託他人代辦者: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以檢附完整資料之日為受理申請日

    ※資料備齊後,請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各里里幹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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